
高州水库“冯宝墓”真伪考:为何不能认定为冯宝真墓
一、问题的核心:不是冯宝是否存在,而是墓址能否成立
围绕冯宝、冼夫人与冯冼家族的历史记忆,长期影响着粤西地区的地方文化叙事。冯宝作为南朝梁代高凉太守、冼夫人丈夫,在岭南历史中确有其人,并非虚构人物。但“冯宝其人真实存在”与“某一处墓址就是冯宝真墓”,在历史考证中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。
近年,高州水库凤凰山、磨盘岭一带被称为“冯宝墓”,并伴随地方文旅宣传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立碑、宗亲祭祀活动而逐渐进入公众视野。部分公开报道甚至直接将其表述为“南朝时期高凉太守冯宝之墓”。然而,一座古代名人墓的认定,不能只依靠地方称呼、后人祭祀、现代立碑或文旅宣传,而必须回到文献、地望、碑刻、墓志、考古等证据本身。
因此,本文讨论的核心不是“高州水库凤凰山是否存在一个被称为冯宝墓的地点”,而是:这个地点能否被严肃认定为南朝高凉太守冯宝的真实墓葬?
从目前公开可见的资料看,答案应当是否定的。更准确地说,高州水库凤凰山、磨盘岭所谓“冯宝墓”,目前缺乏正史、方志、早期碑刻、墓志和考古实物的支撑,不能认定为冯宝真墓。它更适合被称为“相传冯宝墓”“冯宝纪念墓址”或“待考墓址”。
二、正史只记冯宝其人,并未记载冯宝葬地
冯宝的历史身份,可以从《隋书·谯国夫人传》中得到确认。《隋书》记载,冼夫人为高凉洗氏之女,世为南越首领。梁大同初,罗州刺史冯融听闻冼夫人有志行,便为其子高凉太守冯宝聘娶冼夫人为妻。此后,冼夫人与冯宝共同处理地方诉讼,整顿部族秩序,使地方政令逐渐有序。
这说明冯宝确实是正史中的历史人物。他的家世、职官、婚姻关系和地方政治角色,都有史料根据。但是,《隋书·谯国夫人传》叙及“及宝卒”之后,便转入岭表大乱、冼夫人怀集百越、安定数州的叙述,并没有交代冯宝葬于何处。
换句话说,《隋书》能够证明冯宝存在,不能证明冯宝葬于高州水库;能够证明冯宝是高凉太守,不能证明凤凰山、磨盘岭墓址就是冯宝墓。
很多地方名人墓争议,常常出现一种逻辑混淆:因为人物真实存在,所以某地流传的墓也被默认真实。但历史考证不能这样推论。人物真实性不等于墓址真实性。冯宝是历史人物,并不能自动证明高州水库凤凰山的墓就是冯宝真墓。
三、冯宝墓葬地在正史和现存方志中均无明确记载
如果正史没有记载墓葬地点,那么地方志、碑刻、墓志等材料就变得尤为重要。可是,关于冯宝墓葬地,目前公开可见的文史研究已经明确指出:正史没有记载,现可见方志也没有记载。
《茂名日报》刊发的文史文章《冯宝的墓葬在哪里》直接提出:“冯宝的墓葬在哪里呢?迄今为止,我们仍然没有发现。”文章进一步指出,关于冯宝的墓葬地,“正史”没有记载,现在所能看到的方志也没有记载。
这一判断对高州水库“冯宝墓”真伪问题非常关键。因为如果冯宝墓确在凤凰山、磨盘岭,至少应当有某种可追溯的证据链:例如早期方志记载、古墓碑、墓志铭、清代以前金石材料,或与南朝墓葬相匹配的考古遗存。但目前公开材料中,并没有看到这类关键证据。
与之相反,高州水库凤凰山“冯宝墓”的主要公开依据,是现代地方文旅报道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立碑,以及冯氏后裔多年到此祭祀的活动。这些材料可以证明该地点在现代地方文化中被当作“冯宝墓”来纪念,却不能证明它原本就是冯宝墓。
历史研究必须区分“被纪念为某人墓”和“经证据确认就是某人墓”。前者属于地方记忆和文化实践,后者才属于墓葬身份认定。
四、“良德”线索不能直接指向高州水库凤凰山
在冯宝墓葬地问题上,常被提及的一条材料,是明黄佐《广州人物志·南梁刺史冯公融》中的说法:“自融以上坟墓皆在新会,宝以后乃居高之良德焉。”这条材料确实值得重视,因为它提示冯宝以后冯氏家族与“高之良德”有关。
但这条材料不能被直接解释为“冯宝葬于今天高州水库凤凰山”。原因至少有三点。
第一,“居”不等于“葬”。“宝以后乃居高之良德”说的是居住、家族活动或后代繁衍地,并不是明确的墓葬记载。即使冯宝以后冯氏家族居于良德,也不能推出冯宝本人一定葬在某个具体山岭。
第二,“良德”是历史地名,不能简单等同于现代高州水库。《冯宝的墓葬在哪里》一文引清乾隆《高州府志》、清道光《电白县志》等材料,指出古良德与今电白霞洞、林头及茂南羊角一带关系更密切。文中还提到,清道光《电白县志》称“越国公冯盎故里”在县西七十里霞洞堡,并指出霞洞堡即旧良德地。
第三,相关考古旁证也更多指向电白霞洞一带。1983年和1987年,在电白霞洞镇狮子岭南麓曾抢救发掘出冼夫人、冯宝后代相关墓葬。该发现不能直接证明冯宝本人葬于霞洞,但至少说明冯冼家族后代墓葬线索在古良德、电白霞洞一带有更明确的实物支撑。
因此,“良德”材料最多只能说明冯氏家族与古良德地区有关,不能直接证明高州水库凤凰山、磨盘岭就是冯宝墓。把“宝以后乃居高之良德”解释成“冯宝葬于高州水库凤凰山”,中间存在明显的地理跳跃和逻辑跳跃。
五、2012年省级考古复函是判断真伪的关键材料
关于高州水库凤凰山、磨盘岭“冯宝墓”的真伪,最关键的现代材料,是2012年广东省文化厅复函。
据《茂名日报》郑显国《清仪克中冼墓诗考》转述,广东省文化厅于2012年3月派出省文物考古队,到茂名相关争议地区对“冼夫人相关遗址”进行考古调查勘探,并于2012年5月2日以粤文物[2012]126号文向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复函。文章引述复函内容称:
“根据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实地勘查,凤凰山磨盘岭冯宝墓和高凉岭冼夫人墓未能找到与冼夫人墓、冯宝墓相关的证据。”
这句话是整个争议中最重要的证据之一。它说明,省级文物考古机构经过实地勘查后,并没有找到能够支持凤凰山磨盘岭“冯宝墓”身份认定的证据。
当然,严谨地说,“未能找到相关证据”并不等于用考古手段证明地下绝对不存在任何古代遗存,也不等于未来永远不可能有新的发现。但是,在公共历史叙述和文物认定中,不能把“没有找到证据”的地点宣传成“已经证实的冯宝真墓”。
尤其需要注意的是,目前公开网络中尚未查到粤文物[2012]126号原件扫描件,公开可见的是《茂名日报》文章的转引。因此,在正式文章或研究报告中,最稳妥的写法应是:“据《茂名日报》转引广东省文化厅粤文物[2012]126号复函……”这样既保留了证据力度,也避免把尚未见到原件的材料表述得过满。
即便如此,这条材料已经足以说明:高州水库凤凰山、磨盘岭所谓“冯宝墓”,至少没有获得省级考古调查的证据支持。
六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不能替代墓主身份认定
支持高州水库“冯宝墓”的一个常见理由,是该墓已经被公布为高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,并举行了立碑揭牌仪式。
公开报道显示,2021年4月,该墓作为南朝梁代期间的古墓葬,被高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九批高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;2023年4月,高州市第五届高凉文化节期间,相关方面为“冯宝墓”举行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立碑揭牌仪式。报道还提到,有冯宝后裔群众代表称,自1998年起,每年都到此参加冯宝文化交流活动。
这些材料可以证明三件事:第一,当地政府将该地点纳入市级文物保护范围;第二,当地存在围绕冯宝的纪念和祭祀活动;第三,该地点已经成为地方冯冼文化传播的一部分。
但是,它们不能证明墓主身份已经被考古确认。
文物保护单位的设立,有时保护的是遗存本体、地方记忆、祭祀空间或具有地方影响的文化地点,并不必然等同于墓主身份已经完全坐实。尤其是在2012年省级考古复函已经称“未能找到相关证据”的情况下,市级文保立碑不能反过来覆盖省级考古意见。
因此,市级文保身份可以说明“这个地点受到地方保护”,但不能直接推出“这就是冯宝真墓”。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。
七、高州水库是现代地理空间,不能直接作为南朝墓葬地望
“高州水库冯宝墓”这个名称本身,也需要谨慎处理。
高州水库是20世纪水利工程形成后的现代地理空间。资料显示,高州水库由良德水库和石骨水库连通组成,良德水库于1958年5月18日动工,1959年9月竣工;石骨水库于1960年7月竣工,后在龙头坳挖通渠道,使两水库连成一体。
这并不是说水库区内不可能存在古代遗存。古墓当然可能在水库修建前就已经位于山岭之上,后来因水库蓄水而成为库区岛屿或水边山地。但“高州水库区”是现代工程形成后的空间概念,不能反过来作为南朝墓葬地望证据。
换句话说,今天某地位于高州水库区,并不能说明南朝时期它就是冯宝墓所在;现代景观、现代地名、文旅叙事和古代墓葬证据,必须分开处理。
八、为什么“冯宝墓”容易被地方化?
高州水库“冯宝墓”争议,并不是孤立现象。在中国地方历史叙事中,名人墓、名人故里、名人遗迹常常会被不同地方争夺和重塑。这背后通常有三种动力。
第一,是地方文化资源竞争。冯宝、冼夫人及冯冼家族具有很强的地方文化象征意义。谁拥有相关遗址,谁就更容易在冯冼文化叙事中取得话语权。
第二,是宗族寻根和民间祭祀心理。冯氏后人到某地祭祖、联谊、立碑,本身是一种可以理解的情感实践。但宗族祭祀的连续性,不等于墓主身份的考古真实性。
第三,是文旅开发需求。名人墓比普通遗址更容易传播,也更容易形成活动、仪式、景区和故事。但文旅叙事不能代替历史证据,否则短期看似增强地方文化,长期反而会伤害冯冼文化研究的公信力。
因此,高州水库凤凰山可以作为地方纪念空间继续被研究、保护和解释,但不能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,被直接宣传为已经坐实的冯宝真墓。
九、较稳妥的判断:它不是“已证实真墓”,而是“待考纪念性墓址”
综合现有证据,高州水库凤凰山、磨盘岭所谓“冯宝墓”存在以下问题:
第一,正史没有记载冯宝葬地。
第二,现可见方志没有明确记载冯宝墓葬地。
第三,“宝以后乃居高之良德”不能直接推出冯宝葬于高州水库凤凰山。
第四,电白霞洞一带反而有冯冼后代墓葬的考古旁证。
第五,据《茂名日报》转引粤文物[2012]126号复函,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实地勘查后,未能找到凤凰山磨盘岭“冯宝墓”与冯宝墓相关的证据。
第六,市级文保立碑和宗亲祭祀只能证明地方纪念活动存在,不能证明墓主身份已经获得考古确认。
因此,最严谨的判断应是:
高州水库凤凰山、磨盘岭所谓“冯宝墓”,目前不能被认定为南朝高凉太守冯宝真墓。它更可能是后起的地方纪念性墓址、宗族祭祀点或待考墓址。若在公共传播中使用,应避免直接称其为“冯宝真墓”或“冯宝真实墓葬”,更适合表述为“相传冯宝墓”“冯宝纪念墓址”或“待考冯宝墓址”。
十、尊重冯宝,首先应尊重证据
冯宝的历史价值,并不需要依靠一座证据不足的墓来证明。作为南朝高凉太守、冼夫人丈夫、冯冼政治联盟中的关键人物,冯宝在岭南地方治理、民族融合和国家统一进程中本来就具有研究意义。
真正尊重冯宝,不是把任何一处地方传说包装成真墓;真正尊重冯冼文化,也不是用地方热情替代历史证据。相反,只有把正史、方志、地望、碑刻、考古、宗族祭祀和现代文旅叙事区分清楚,冯冼文化才不会被传说化、功利化和景区化。
高州水库“冯宝墓”的争议提醒我们:地方文化可以有情感,历史判断必须有证据;民间纪念可以被尊重,真墓认定必须经得起文献和考古的共同检验。
在现有证据条件下,高州水库凤凰山、磨盘岭“冯宝墓”不能认定为冯宝真墓。把它视为“相传墓址”或“纪念性墓址”,比把它宣传成“已经证实的冯宝墓”,更符合文史研究规范,也更有利于冯冼文化的长期公信力。
引用依据对应说明:
【注1】《隋书·谯国夫人传》记载冯宝为冯融之子、高凉太守,并娶冼夫人为妻;史文有“及宝卒”,但未记载葬地。
【注2】《茂名日报》崔伟栋《冯宝的墓葬在哪里》明确写到:“冯宝的墓葬在哪里呢?迄今为止,我们仍然没有发现。”并指出冯宝墓葬地正史无载、现可见方志亦无载。
【注3】同文讨论“宝以后乃居高之良德焉”,并引清乾隆《高州府志》、清道光《电白县志》等材料,将旧良德与今电白霞洞、林头、茂南羊角一带联系起来。
【注4】同文提到1983年、1987年在电白霞洞镇狮子岭南麓抢救发掘出冼夫人、冯宝后代相关墓葬,可作为冯冼后代墓葬线索在电白旧良德一带的旁证。
【注5】《茂名日报》郑显国《清仪克中冼墓诗考》转引广东省文化厅粤文物[2012]126号复函称,凤凰山磨盘岭“冯宝墓”和高凉岭“冼夫人墓”未能找到与冼夫人墓、冯宝墓相关的证据。
【注6】茂名网《高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冯宝墓立碑揭牌》报道了该墓位于高州水库区凤凰山、2021年公布为高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、2023年举行立碑揭牌,以及冯宝后裔群众代表自1998年起到此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等信息。
【注7】南方网《建设高州水库的那段岁月》介绍,高州水库由良德水库和石骨水库连通组成,良德水库1958年动工,石骨水库1960年竣工,后经龙头坳渠道连成一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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